根据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1985年)的规定,按照患儿的视力高低,将弱视分为3级。这里所说的视力不是指初诊裸眼(不戴眼镜)视力,而是按照儿童斜视弱视的常规散瞳验光,戴上合适的眼镜之后的视力,即按照矫正视力分级:第一级,轻度弱视,视力为0.8~0.6。第二级,中度弱视,视力为0.5—0.2。第三级,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0.1。
在日常生活中,儿童儿童弱视斜视患者只用一只眼看东西,没有双眼视觉,也没有立体视觉。弱视的危害不仅是单眼视力的损害,更重要的是双眼视觉和立体视觉的损害。其中斜视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患者,两只眼的视力相差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