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屈光异常时注意事项由大开眼界视力员为大家介绍下。
1.用他觉检查法确定其屈光状态。作检影法或届光仪检查之;前应使睫状肌麻痹,特别对调节性内斜视,用阿托品充分麻痹睫状肌以消除凋节。
2.对屈光异常原则上以全部矫正为好。因此,必须经过充分;的睫状肌麻痹,在睫状肌麻痹下如以他觉的检查结果进行屈光矫正,可·将其中睫状肌的生理紧张度(约+0.5—+0.75D)亦包括在内。因而此时检查与自觉显性验光的结果未必完全一致。如用在充分睫状肌麻痹下所得的屈光度做为矫正眼镜度,远视力可有一些降低。因此,远视眼可用保持最佳视力的最高屈光度镜片,加以矫正。
对调节性内斜视,按理论应予以全部矫正远视性屈光不正,但为照顾视远视力,可逐渐分次矫正,并逐步使其接近全部矫正。全部矫正是着重解决调节与调节性辐辏的关系,照顾视远视力是为使视网膜形成清楚的结象而更有利于增强融象及对弱视的治疗。
如戴眼镜之后,斜视完全消失,其远视矫正眼镜度数,可逐渐减至尚能控制斜视并保持较好的两眼视机能的程度。眼镜应每半年复查一次,这是因为:
(1)正常儿童,生后最初几年其远视度数迅速减低。患调节性内斜视幼儿虽其远视度数较大,亦有减少倾向。因此,长期戴全部矫正眼镜,会影响其取得正视化的发育。
(2)减低其远视眼镜度数,应在保持斜视不至于复发范围内逐渐地减少,不然会使异向性融象反射的发育受影响。突然摘下眼镜后,可导致内斜视复发和视力模糊。对此类患者可早期减低眼镜度数或作手术矫正其内斜。老年人或成年人无上述危险。
(3)有些患者,长久地戴完全矫正眼镜由于减弱调:节或限制了调:节能力的发育,将出现调节近点后退,同时也可伴随辐辏近点的后退。
3.屈光参差性弱视,应尽力全矫正其屈光异常。历来认为屈光参差戴镜时,两眼矫正屈光度差不能超过2屈光度,然而在临床实践证明,儿童可以耐受5—6屈光度之差。角膜接触镜是解决屈光参差的有效方法。
4.在矫正散光时,要尽可能予以全部矫正,角膜接触镜是很有效的矫正方法。对0.25D轻度散光,可以忽视。一般1.0D远视散光的裸眼视力在0.9以上,1.0D近视散光的裸眼视力约为0.5。
5.对必须矫正屈光不正的儿童,应及早地戴矫正眼镜,并向其家长说明情况,以克服习惯势力的干扰。
6.矫正眼镜,除了睡眠时间外必须经常配戴。有的调节性内斜视患儿戴眼镜不久,往往不愿意再戴下去,其原因是由于睫状肌麻痹作用随时间逐渐消失,屈光状态由于患儿的调节再度增强,以致在麻痹睫状肌条件下所配的眼镜,显得镜片度数过强,使患儿视力大减的缘故。在此种情况下,为了避免患儿突然摘掉眼镜,可在戴镜初期用0.25%的阿托晶液滴眼加以控制,突然摘掉眼镜,反会增加对调节因素的刺激,结果使斜视角增大,间歇性斜视可变为恒常性斜视。
7.由于调节不全引起辐辏过强(AO/A比率高)的内斜视,常须配戴双焦点眼镜,视近时增加其凸镜度数。